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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兴农民状告泰州市邮政局》续上诉被驳回王茂青不服 (此文已搬到新家)

王茂青 @ 2007-12-25 12:27:37

   本报讯  (记者周书卉)泰兴农民王茂青质疑购买速递邮件封套时,被多收了5毛钱,遂与泰州市邮政局对簿公堂(本报9月18日报道)。继海陵区人民法院驳回了王茂青的诉讼请求后,王茂青又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近日,市中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
    8月24日,王茂青在泰州市邮政局下属单位许庄邮政支局邮寄特快专递时,花1.5元购买了速递邮件封套。王茂青了解到,国邮〔1998〕108号文件《关于进一步加快邮政速递发展的通知》中规定:速递邮件封套按成本价出售,最高不超过1元。他咨询国家邮政局得到明确答复:速递邮件封套出售价1元。随后,王茂青向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泰州市邮政局返还不当得利的5毛钱,被驳回。


    市中院认为,根据国家邮政局有关文件表述的内容,速递邮件封套及邮件详情单属邮政出售商品,地方邮政局作为经营邮政业务的企业,按照价格法的规定,有权对其售出商品实行自主定价。


    王茂青说,市中院的判决让他“一头雾水”:《邮政法》规定,信件和信件性质的速递业务属邮政专营;《价格法》规定,自然垄断的商品,由物价主管部门召开听证会定价。王茂青已向国家发改委去信,要求其解释速递邮件封套及邮件详情单究竟属不属商品。


    王茂青说,他将向市中院申请再审。同时,向全国人大申请启动司法监督程序。

 

http://www.tznews.cn/Article/tzwb/shehui/200712/4767.html

www.wangmaoqing.bokewu.com

 

类别:邮政   252次浏览   5篇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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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评论:
feng
feng @ 2008-01-07 22:59:55 评论
严重支持,民告官,民告强势垄断部门,要的就是一个“理”字。
封桂林http://blog.sina.com.cn/fengguilintaizhou
2008.1.7
潘璋荣
潘璋荣 @ 2007-12-30 17:22:18 评论
王茂青大大的厉害!!有韧性!有毅力!屡败屡告!并且始终相信党和国家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!!我们都跟你一起期待一个合理的答复!!
同悦
同悦 @ 2007-12-30 12:13:52 评论
王茂青
王茂青 @ 2007-12-26 20:27:32 评论
ER477610446CN  
 
    您的邮件于 2007-12-26 11:00:00(泰州)已妥投
投递结果: 单位收发章有协议收发章收  

处 理 时 间  处 理 地 点 邮 件 状 态
 2007-12-25   10:41:00 泰兴市孔桥邮政支局  收寄  
 2007-12-26   06:22:51 泰州市  到达处理中心,来自泰兴市  
 2007-12-26   08:53:39 泰州市  安排投递  
 2007-12-26   11:00:00 泰州  妥投
王秋生
王秋生 @ 2007-12-25 16:08:15 评论
Wishing you and yours a merry Christmas this holiday season.

值此佳节,祝你全家圣诞快乐。
Best of luck in the year to come.

愿你在未来的一年里,吉星高照。


作者回复:谢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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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日: 1973-12-24 (性别: 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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