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人于因建房需要向泰兴市供电公司宣堡镇营业所申请了临时用电,宣堡供电所提供了表箱并收取每日3元的租金,收费本人理解,并无异议。但在7月6日,本人归还表箱时,宣堡镇供电所收取了我240元租金,却拒绝开具发票,称他们从泰兴供电公司领取的就是收据(收据为:泰兴苏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收款收据),对所有用户都是一样的。
投诉人认为:供电公司收取租金,拒绝提供发票就是明目张胆的偷税漏税行为,供电公司地位垄断而霸道。为维护国家和政府的利益,确保税源不流失,现正式向泰州市地方税务局举报。请税务局认真、严肃查处,责令供电公司向我提供发票,并及时足额追缴税款。
请税务局依照法律法规之规定,通过奖励、表彰等形式鼓励举报人的行为。
以上举报、建议和请求,请依照《信访条例》第十四条第(三)项,第二十一条、第三十三条等规定依法给予回复。


状态: 2007-07-19:处理完毕
过程: 处 理 时 间 处 理 单 位 处 理 意 见
2007-07-19 地税局 请联系我局举报中心6606119,谢谢!
真TMD官僚!!!!!!!!!!!!
社会就需要你这样认真而热心的人!
025-858500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