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版博客屋     搬家到新版     你还没有登录,请先登录     图书城网上书店
注 册   |   登 录
王茂青 @ 2007-05-19 11:15:44

信访人王茂青:
    您于2007年3月10日署名的信访件我部已于2007年3月16日
受理并书面告知。针对您提出的信访事项,我部已请江苏省通信管理
局进行了调查处理,现答复如下:
    关于您在来信中反映的江苏联通及相关SP企业诱骗订制业务并
扣费问题,经调查,认定北京阳光无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(端口号
9625)存在向用户发送诱导信息,诱骗用户订制的违规行为。依据《电
信条例》,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已对该公司责令改正,并按照程序进行
处理。江苏联通根据合作约定已对相关SP企业进行了处理,并双倍
返还您相关费用。
  关于您在来信中反映的江苏联通多计费问题,经调查,江苏联通
的计费系统由于交换机系统设置等问题,超长话单被截为两段,按照
移动计费规则不足1分钟按1分钟收取,造成分段计费、多收取1分
钟基本通话费的情况。依据《电信条例》,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已责令
江苏联通改正,赔偿用户损失。江苏联通按照承诺,双倍返还了您相
关费用。
    关于您在来信中反映的联通在信详单中未记录群发短信问题,据
江苏联通反映,这些群发宣传短信未经过江苏联通网关,因此在用户
话费详单中无记录。目前,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已要求江苏联通就此问
题进一步查找原因,待查明后将依据《电信条例分对相关SP企业进
行处理。据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反映,您对以上处理结果表示认可。
    感谢您对我国信息产业的关心和支持,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
提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 
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

2007.5.11

类别:联通   1241次浏览   6篇评论
相关文章:

网友评论:
婧嫣
婧嫣 @ 2007-05-23 10:36:53 评论
非常支持:你的执着--有志者事竟成!
作者回复:谢谢支持
61.177.142.230 @ 2007-05-22 02:14:25 评论
发送人 19998
发送时间 2007-05-21 18:56:42
尊敬的用户,您四月份消费积分已超额,回复DG可兑换奖品一份;另有700名额赢300元话费询02551678944

怎么还能收到?????都五月份了?可见联通并没有执行!!
我的手机13255101315
浪漫
浪漫 @ 2007-05-21 05:37:57 评论
支持维权!祝贺你的胜利!
王秋生
王秋生 @ 2007-05-19 19:58:01 评论
支持你!
Sunshine
Sunshine @ 2007-05-19 12:28:47 评论
支持维权!祝贺你的胜利!
作者回复:谢谢
西兰
西兰 @ 2007-05-19 11:54:02 评论
信访专干:您辛苦了!
作者回复:为人民服务不辛苦,谢谢首长关心

由于旧版性能问题,暂时不允许评论,请到新版发表评论,非常抱歉给您带来的不便
去王茂青的新家看看
王茂青个人档案
王茂青 发站内短信  加为我的朋友
生日: 1973-12-24 (性别: 男)
来自于: 江苏省
    更多资料
尚未建立读书档案
你还没有设置图书城数字ID,因此无法显示读书档案,请点击上面的“设置”链接。

如果你没有注册过图书城, 请点击这里注册

如果不知道你的图书城数字ID,请登录图书城后进入“我的帐户”页面查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