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撤诉申请书
申请人:王茂青,男,汉,住江苏省泰兴市宣堡镇孔桥集镇,邮编:225432,联系电话:13305265363,7845000。
被申请人: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,地址:南京市中央路260号,邮编:210037,法定代表人:孙久铭 董事长。
被申请人: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,地址:泰兴市国庆东路29号,邮编:225400,负责人:孙建华 总经理。
起诉案由:
申请人于2006年8月7日诉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、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侵权一案,已被贵院受理。
撤诉请求与理由:
现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经过协商,已经达成协议。为维护社会稳定及被申请人良好的社会形象,申请人请求撤回起诉。
此致
泰兴市人民法院
申请人:王茂青
二○○六年九月四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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